关于普通高校成人教育现设本科专业整理
和2013年新设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整理审核汇总表>的通知》(教高〔2013〕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成人教育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3年新设专业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工作
请各高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对照本校的普通本科专业整理审核汇总表,认真做好成人教育现设本科专业的整理工作,并填报《普通高校成人教育本科专业整理汇总表》(见附件)。我厅将及时对各校专业整理的情况进行审核和公布。今后,各高校成人教育的招生录取、学籍学历注册等工作,将按照整理审核后的专业目录执行。在校生的培养和学籍管理、学历注册等工作仍按原专业执行。
二、2013年新设专业备案工作
1.新设成人教育专业应坚持社会需求导向,要对社会在职人员的学历需求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分析与科学论证,确保新增专业有稳定的社会需求。
2.各高校新设成人教育专业原则上必须依托本校具有较好办学条件和办学实力的普通本专科专业,其中本科专业须开设2年以上,确保新增专业的教育质量。
3.各高校应统筹规划成人教育专业建设,特别要针对成人学习的特点,及时组织学校和企业相关领域的专家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做好办学条件保障工作。
各高校成人教育现设本科专业整理汇总表和2013年新设成人教育专业备案申请报告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材料,请于5月1日前报送我厅高教处,同时需提供相应的电子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黎佑甫,电话:0731-84720854, 电子信箱:gjc_hnedu@126.com。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校成人教育本科专业整理汇总表.doc
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4月7日